政策名称:《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

发文机关: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5年5月  整理时间:2026年8月24日

政策要点速览

提出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其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共15项政策举措,涵盖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资本市场、保险资金、外资股权投资等维度。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科技金融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

文件聚焦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打出“组合拳”,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核心举措

(一)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

•  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参与创业投资。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  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三)加大科技信贷与资本市场支持

•  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

•  选择在部分商业银行和试点城市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  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四)支持外资参与科技股权投资

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吸引全球创新资源服务我国科技创新。

三、政策意义

该文件是科技金融领域的重要顶层设计,通过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股权投资试点、创新信贷产品等举措,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师生创业团队获得早期融资提供了更加丰富的金融工具和更加通畅的资本通道,对“硬科技”创业和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权威出处

文件全文见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中国政府网政策文件库(2025年5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