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0号)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
印发时间:2026年5月14日 整理时间:2026年8月24日
政策要点速览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发展、职业技能提升、民生消费需求,强化创业分类指导帮扶。到2028年,实现“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模式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共提出12项主要举措,打造“社区即园区、家庭即工坊、居民即创客”的“家门口”创业服务圈。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积极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通知》,决定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
通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发展、职业技能提升、民生消费需求等,强化创业分类指导帮扶,引导各类创业主体找准市场需求定位,走特色发展道路,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8年,支持特色化创业模式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创业主体更加活跃,实现“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模式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显现,形成政府鼓励创业、市场引导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四大创业模式与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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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模式 |
重点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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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创业”模式 |
支持引导科技人才创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家;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资产单列管理等改革举措;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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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创业”模式 |
发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创新带动创业作用,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乡村产业促进返乡创业;坚持“创业围着产业转、孵化跟着园区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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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创业”模式 |
推动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深度融合,开发“职业技能+创业技能”特色培训项目;着力培养技能创业带头人;积极培育打造技能创业品牌,支持技能型劳务品牌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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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需求+创业”模式 |
大力发掘民生领域创业项目,开发“小而美、专而精”的个性化特色创业项目;打造多层次便民服务和新消费创业场景,搭建创业市集、创业街区等微创业平台;加强民生需求创业项目“跟踪陪跑”服务,打造“家门口”创业服务圈。 |
四、组织实施
• 强化组织领导: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统筹,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
• 强化政策服务: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落实好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促进企业创新、扶持创业孵化载体发展、提升创业能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 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搭建好“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创业大赛等服务平台,营造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 强化监督落实:加强创业信息共享和创业资源整合对接,依法维护各类创业者权益。
五、与高校师生的关联
通知中“科技成果+创业”模式与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高度相关: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将让师生创业团队更顺畅地转化科研成果;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为高校教师投身成果转化创造了条件;“先使用后付费”的科技成果许可模式降低了学生创业团队使用科技成果的门槛。同时,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等平台的持续建设,也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展示与资源对接的机会。
六、权威出处
文件全文见中国政府网(www.gov.cn)政策文件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人社部发〔2026〕30号,2026年5月14日印发)。
